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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民眾瞭解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於「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物通知單」增列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供民眾參閱,節省民眾電話諮詢或蒞所洽詢時間,避免逾期申辦衍生罰鍰。


申辦繼承流程
 
1.申請資料
戶政:被繼承人(除戶)及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
地政:被繼承人土地謄本(非本年度者加附該年度公告現值地價謄本)
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非當年度應申請該年度課稅明細表)
2.國稅局
申請被繼承人全國財產清單(可至任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
申報遺產稅(需至被繼承人之戶籍所在地申請)
3.地政事務所
辦理繼承登記(至不動產所轄地所辦理)應付文件如上說明
本所轄區為台中市中區、東區、西區、南區

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圖:準備書面資料至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完稅後再至地所辦理繼承登記案件。

申辦繼承流程完整說明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