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第三類電子謄本宣導。

 為提升為民服務效益,自11356日起,登記名義人(含受其委託之代理人)得於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第三類電子謄本,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