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轉租報實價 租賃申報免受罰

重要訊息報您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112年2月10日公布施行,其中包租業申報實價登錄及違反罰則部分,也在112年9月1日正式啟動。
租賃實價登錄申報-包租業轉租案件應為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包租業看過來 租賃罰則讓您曉-
◆未申報、租金及面積資訊申報不實:處新臺幣1萬元~5萬元
◆租金、面積以外資訊申報不實:一次限期改正未改正,處新臺幣6千元~3萬元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處新臺幣3萬元~15萬元,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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