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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商提供之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應包括本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且不得記載事項不應列入契約內容。
二、應記載事項,每條、點次之順序,得自由調整。只要文意相同,未影響消費者權益即可,不須逐字逐句相同。
瀏覽人數:131人 更新日期:2013/07/19